一、目标
以环境整治为主要措施,辅助以化学防治,使蚊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内,为创建卫生城市灭蚊达标做
出贡献。
二、技术要求
整治环境、规范用药、监督检查是保证灭蚊成效的技术关键,为此,必须严格按技术要求组织开展灭蚊活动。
(一)环境治理
通过环境治理,搞好环境卫生,清除蚊类的孳生场所是灭蚊的关键,也是控制蚊子孳生的最基本的措施。因此,
采取环境治理的办法也就是从根本上改变蚊子的孳生环境,使之不再适于它们栖息生存。
1.平洼填坑:大小不等的死水塘、洼地、土坑、土沟、建筑工地施工中挖的坑等,一下雨便积水,易生蚊虫,
应用泥土或其它材料把它们填平,即可有效杜绝蚊虫孳生。
2.整治沟渠:一些无用的沟渠,死水坑以及排放生活废水的污水沟,都是蚊子的孳生场所。应对污水沟进行滁淤
泥杂草,并且严厉禁止投放垃圾和废弃物品,使之成为流畅的排污沟。对于较小和无用的死水坑,沟渠等用泥土等
填平,使蚊子无法孳生。
3.清除上、下水井积水:蚊子主要来自上述场所,因此,处理好上述场所的积水是防治蚊子的重要环节之一。
为此,应将我局所辖范围内上述场所的积水及时进行不定期的清除,破坏蚊虫的孳生环境。
4.清除废弃器皿:各种场所里丢弃的各种空的缸、罐、坛、盆、瓶、桶(尤其是废品收购站)等积集水后,
都可生长蚊子的幼虫,所以这类物品需要全部清除或做其它适当处理。
(二)化学防治:经市爱卫会评审论证,灭蚊活动统一使用以下药物,即:热烟雾、氯氰菊酯类、各种积水中的蚊子
幼虫杀灭使用高氯双硫磷或倍硫磷,下水道、暖气沟的成蚊杀灭使用热烟雾,外环境的成蚊杀灭使用高效氯氰聚酯喷洒。
1.杀灭幼虫
不能排除或一时无法清除的积水,可以采取化学防治的手段,杀灭其中的蚊子幼虫。杀灭幼虫的防治作用是暂时
性的,但它必须在清除孳生场所的基础上进行,具体方法是:
⑴将松木板锯成3×4×1.5厘米的小木块,浸入0.25%的高氯双硫磷中浸泡8—12小时后取出晾干,用时每5平方米积
水水面投放1—2块;
⑵将高氯双硫磷或倍硫磷乳油装入小塑料袋内,每袋2毫升,再向袋内充入少量空气,用热合机封口。用时将小袋
投入水中,每5平方米积水水面投1袋;
⑶对于不能使用化学杀虫剂的积水,如上水井等,可在其中投放食盐,浓度控制在3%。
2.杀灭成蚊
⑴防护带(灭蚊范围之内向外延伸300米),流动的排污沟两侧、草丛、林带、草坪用4高效氯氰菊酯进行
灭成蚊,使用的浓度为1:1000倍。
⑵下水道、暖气沟、化粪池等地难于进行,可使用烟炮进行烟雾薰杀。
三、要求
1.在灭蚊工作开展之前,对我局所管辖区域内蚊子的孳生场所调查清楚(以汇总为据)。
2.进行环境治理时,要将消除蚊子孳生地的情况如实记录。
3.用药物进行杀灭蚊幼虫及成蚊时,要将用药情况按要求填写留档。
4.在进行灭蚊工作后,要进行自查、互查,结果认真总结。